图为:沁县交警查获非法运载易燃易爆物品车辆
当日中午13时08分,沁县交警大队新店中队民警在208国道新店春运安全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由南至北驶来的一辆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车身沉重。富有多年辑查经验的新店交警中队指导员赵勋一眼就认定此车存在人货混载,当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当面包车停稳后,车里几位乘员却用身体故意遮挡车箱后部,但故意遮挡却更引起民警们的注意。当赵勋和民警们要求驾驶员打开后盖时,车箱后部拆卸了一排坐椅的空间里整整装着四大箱约30万响鞭炮。
经查,此车所运载的鞭炮无任何合法手续,驾驶人还谎称是自己过春节用。在民警们严厉询问下,驾驶人才交待贩运鞭炮事实。民警们立即将情况通报并请示县公安局主管部门,在县公安局主管部门安排下,将违法运输鞭炮的驾驶人和车辆货物一并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目前,驾驶人郭某某已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