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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注意了!再有这14类不文明行为,最高罚款两万!

    信息发布者:qyl15234569868
    2018-03-02 03:16:07    来源:山西都市110   转载

    太原:注意了!再有这14类不文明行为,最高罚款两万!(视频)

    山西都市110

    2017年9月11日,太原市人大公布了《太原市人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时隔半年,在今年的3月1日,太原市正式实施,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庞娟:“在《条例》当中,一共提出了倡导12类文明行为。其中包括:遵守公共礼仪、提倡保护生态环境、文明节庆、文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文明旅游等等”。

    同时,《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仅倡导12类文明行为,同时也规定14类不文明行为将会受到处罚。如随地吐痰或者便溺的;随意倾倒或者丢弃垃圾的;使用音响器材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在建筑物的窗外、屋顶、平台等空间堆放或者吊挂危害安全物品的;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等十四类。其中最轻的罚款50元,重者将受到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太原市是全国第十个出台此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城市。而《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成为了太原市对“文明行为”进行的首次立法,填补了太原市精神文明立法的空白,也为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完整视频)  

    14类不文明行为

    随地吐痰或者便溺的;随意倾倒或者丢弃垃圾的;使用音响器材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在建筑物的窗外、屋顶、平台等空间堆放或者吊挂危害安全物品的;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在观看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时,影响他人观看演出、比赛或者影响演出、比赛正常进行的;使用公共自行车加装儿童座椅,拆解、破坏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露天烧烤经营的;在城镇道路、建筑物、树木、市政及其它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未按照规定为犬只束牵引带的;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公司超量投放或者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自行车的十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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